被告人牛某经营一家教育机构,
对外宣称自己拥有特殊渠道,
能实现消防中控证、电工证、社工证等职业资格证书
“免学包过”“考试包过”“免考包过”。
同时,
牛某还推出“学历代办”业务,
声称只要缴纳学费,
无需上课,
约两年半就能轻松获取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证书。
面对如此诱人的承诺和不过包退费的保证,
不少急需相应证书提升职业竞争力或改善学历背景的学员纷纷上钩。
到了发证时间,
学员陆续前来询问,
被告人牛某以考试流程复杂,
需要等待审核,
政策变动导致下发延迟等各种理由拖延发证。
为了进一步稳住学员、拖延退款,
牛某还指使机构员工李某
使用图像处理软件伪造了
二十余份学历证、入学通知书、校本证书及学生学籍信息表等材料。
随着时间推移,
学员们愈发怀疑,
不断催促牛某兑现承诺或者退还学费。
30多名学员到牛某经营的教育机构询问情况,
从牛某当场提供的国家学历网址中查询证书未果,
遂报警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结合其认罪表现,犯罪性质、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,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,剥夺政治权利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,以犯伪造公司、事业单位印章罪,判处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,剥夺政治权利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。此外,机构员工李某受牛某指使伪造公司、事业单位印章制作虚假材料构成伪造公司、事业单位印章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判决作出后,被告人均未上诉,该案已生效。
被告人牛某诈骗案为抱有侥幸心理想要“花钱买证”的群体敲响了警钟。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的核发都有严格标准,不存在“花钱买证”“不考包过”的捷径。现实生活中,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急于求成、投机取巧的心理,以“内部渠道”“不考包过”为诱饵,骗取高额“学费”。一旦学员轻信这些承诺,一方面,将面临财产受损。另一方面,可能取得伪造的证书,轻则在后续的资质核验、背景调查中被识破,证书作废,失去职业信誉,重则将因使用假证承担刑事责任。提醒有参加考证或培训需求的各位学员,一定要通过人社部、教育部等官方网站查询报考信息,选择教育部定期发布的白名单上的培训机构进行系统学习。对于一些培训机构的虚假承诺、夸大宣传,应立刻向相关部门提供线索,与政府部门携手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教育环境和职场秩序。相信通过持续不断地学习,一定能提升个人能力,取得合法有效的证书,实现职业与人生的长远发展。
(作者:李胜男 作者单位:临江林区基层法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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